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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鱼胆中毒的鱼种有草鱼、鲤鱼、鲢鱼、鲩鱼、鳙鱼(胖头鱼)等。鱼胆汁中含有一种具有极强毒性的蛋白质分解产物(胆汁毒素),不易被乙醇和加热破坏;鲜鱼胆汁中含有胆酸、水溶性鲤醇硫酸酯钠,后者使钙内流,民间有生食或和酒吞服鲜鱼胆的现象,以为鱼胆有“明目止咳、清热解毒”的作用,故有鱼胆中毒发生,死亡率约16%。溶酶体稳定性降低,引起细胞受损;鱼胆中多种过敏物质(氢氰酸、组胺等)也可影响人体健康。误服鱼胆后发现氧自由基增多,自身氧化性细胞损害可能是鱼胆中毒致多脏器损伤发生的机制之一。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1.中毒轻重与服鱼胆大小和数量有关。初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多发生在吞服鱼胆后30~90min,最迟者于8h后发病。重症可伴有呕吐咖啡色液和排出酱油样稀水便;6~12h后可出现巩膜黄染、肝区胀痛、食欲下降、尿色深黄;随后出现腰部酸胀疼痛、少尿或无尿,肾区叩击痛;可伴有胸闷、心慌、气促、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少见吞服鱼胆后发生中毒性脑病(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2.实验室检查,可见尿常规、肝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酶升高;心电图ST-T改变,Q-T间期延长,可有异位搏动、房室传导阻滞等。极重症可死于肝、肾、心等多器官功能衰竭。
【防治措施与用药】
1.预防鱼胆中毒,加强宣传教育,避免误食鱼胆。
2.一旦发现中毒,应及时彻底洗胃,然后再将5%碳酸氢钠溶液100~150ml灌入胃内,每2h1次,直至呃逆、干呕消失。吞服鱼胆超过1h就诊者亦应洗胃。
3.对症补液、利尿,以促进毒物排出体外;纠正水、电解质紊乱,保护肝、肾、心脏功能,忌用肾损害性抗生素。可酌情应用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控制症状。对症支持治疗。
4.有条件时对重症患者进行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预防性透析治疗,效果较好。
本文摘自化工化学出版社出版,戴德银、黄茂涛、张德云主编的《常见病用药及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