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产检需要安排在第3次产检,在怀孕6-7个月,即12周左右的时候进行第3次产检,第3次产检主要进行的项目是常规检查、宫高、腹围以及听胎心等,第4次产检在28周,第5次产检在36周,第6次产检在38周。第3、4、5次产检,一般都是在怀孕6-7个月进行,第3次产检主要是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查看胎儿是否存在发育异常或者畸形。第4次产检在怀孕36周时,第5次产检需要再次查看胎儿的大小、胎位、羊水以及胎盘等情况,第6次产检主要是查看胎儿和孕妇的身体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问题。第7次产检在怀孕38周时,这时需要进行胎心监护,查看胎儿是否存在宫内缺氧的情况。
如果是高龄孕妇,在第1次产检时建议增加一次血液生化检查,对孕妇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和筛查。高龄产妇还需要增加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一般建议第2次产检在怀孕36周时进行。如果既往没有不良孕产史,一般会安排在第3次产检,因为相对于第一次产检增加较多,主要是要对孕妇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和筛查。
如果是高龄孕妇,在第1次产检时建议增加一次血液生化检查,对孕妇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和筛查。高龄产妇还需要增加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一般建议第2次产检在怀孕36周时进行。如果既往没有不良孕产史,一般会安排在第3次产检,因为相对于第一次产检增加较多,主要是要对孕妇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和筛查。
,产检主要目的是及早防止妊娠的并发症或合并症,其次还可及时发现胎儿有无异常,通过这些检查,可以评估孕妇和胎儿的安危,从而确定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