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一,宣传“适应症”
国家对药品使用手册的内容表达和生产格式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即中药手册只能使用“功能治疗”,而化学药物则使用“适应症”来介绍药品的应用范围和疾病。一些制造商实际上将“适应症”和“移植”到中药的包装和手册中,出现了“功能治疗”、“适应症”两者并存的怪现象。
陷阱二、擅自增加“解释”项
少数药品生产企业擅自增加药品包装中的“解释”项目,伪装扩大宣传药品的有效治疗范围。例如,藏医认为黄水过度或过度衰退会导致关节和皮肤疾病,统称为黄水疾病,皮肤病的临床表现为银屑病、体癣、风疹、瘙痒、神经性皮炎等。
陷阱3.任意扩大功能主治
一些中药品种不仅在其“功能主治”项目中使用非中药对症状和症状的描述,而且擅自增加了一些可以治疗疾病的名称,故意扩大了其药物的治疗范围。
陷阱四、附赠礼品促销
国家对药品销售方式有明确规定。严禁制造商通过赠送药品进行促销活动。然而,仍有一些制造商非法使用药品包装进行药品促销。附带礼品通常没有批准文号,但表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陷阱五,故意突出外包装
在药品外包装上大惊小怪是未经授权更改包装的主要表现,具体表现为缩小通用名字字体;商品名称与包装背景色形成强烈对比,通用名称与包装背景色相似,难以检测到通用名称的存在;故意追求精致华丽的药品外包装,有吸引人的商品名称,有些甚至在包装上标明“快速消除”××症状提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