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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怎样维持用药 精神病人用药指导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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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但药物维持治疗的类型和剂量应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性。虽然有些患者剂量大,但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可以很好地控制症状,没有必要增加或减少剂量,有些患者剂量不大,症状消失后患者可以正常生活、工作,此时没有必要增加剂量。一般来说,没有统一的标准来维持药物剂量。目前最好的方法和最实用的方法应该是实施剂量的个性化。近年来,专家们对更有效的治疗方法形成了共同的看法(当患者有复发迹象时给药)。

如何选择维持治疗的药物?可根据以下几点考虑:

1、俗话说,正规治疗中有效的药物是毫无疑问的。

2、用药尽可能单一,用法简单方便,患者容易接受。

3、联合用药也可以选择,只是当某种药物效果不好,出现副作用时。但这种方法应尽可能少地使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4、长期抗精神药物也是一种很好的治疗方法。目前,我国可使用口服五氯利多、肌肉注射氟奋乃静贵酸酯和氟哌啶醇贵酸酯。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维持治疗应选择适当的剂量,努力有效防止复发,减少副作用,确保患者坚持服药,适应社会环境,恢复正常生活。具体实施方法可采用:

1、低剂量一般为最高治疗量的1/2-1/4;

2、随着治疗剂量的继续,由于目前的治疗不再使用大剂量,一般的治疗量已适合患者,治疗后期的剂量已经减少,一些新药的副作用不多;

3、最合适的剂量应该是患者可以接受和耐受药物产生的副作用。剂量的变化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增加或减少。

至于维持治疗的时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对待:

1、治疗精神分裂症后症状缓解,实现临床康复,原则上要坚持定期维持治疗;

2、如果第一次发病,治疗及时,病情恢复良好,再加上良好的工作和家庭环境支持,患者可以应对各种精神压力和内部冲突,康复措施也有效,仍需维持治疗2年,在医生的指导下尝试减少或停止用药;

3、若症状典型,治疗剂量较大,病情恢复不满意,且康复措施不完善,维持时间较长,可达4-5年;

4、若病情不稳定,时有复发迹象,最好坚持长期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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