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房托管的发展历程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实行医院药房托管,对中国医药分业制度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药房托管发展模式先后经历了初始、停滞和复苏三个阶段:1、初始阶段2、停滞阶段3、复苏阶段4、药房托管的实施模式
2,药房托管的定义及流程正度操作的意义
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相应风险的法人去有偿经营和管理的一种经营活动。 药房托管并不意味着药房所有权的变更,药房依然是医院的一个内部机构,仍然行使向患者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的基本职能,托管仅仅是将药房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其经营管理药房,医院享受药房收益。 药房托管是一种有偿的经营和管理,医疗机构授权由受托方经营和管理,而受托方为了有效经营和管理,必然要付出一定人力、物力及财力,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机构对此应支付相应的报酬。药房托管在代理关系约束下并不发生药房所有权的转移,因而药房在对患者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时,依然使用其所属医疗机构的名义,以医院药房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应归属医疗机构。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医疗机构与受托人共享收益的形式,然而这仅是医疗机构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受托人由此享有药房的收益权。 由此看来,现在药品商业企业与医院签订的托管合同中规定的,药房要将每月实现的零售收入总额的40%左右支付给医院的说法并不准确,而应理解为医院将药品收入的60%支付给受托方。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药房的所有者应获得收益的大部分.